六部門:大力實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動
發布于 2024/11/05閱讀(65)來源 ltrlw
摘要
六部門:大力實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動
內容
近年來,中國加強化石能源清潔高效利用,大力發展非化石能源。數據顯示,我國煤炭消費比重由2012年的68.5%下降到2023年的55.3%,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由9.7%提高至17.9%。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規模全球最大、發展速度全球最快,截至2024年8月底,裝機規模超過17億千瓦,在我國發電總裝機中占比達到54.4%。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要求,嚴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費,實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動,不斷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
為促進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建設,推動形成綠色低碳的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國家發改委、工信部、住建部、交通運輸部、國家能源局、國家數據局近日聯合印發《關于大力實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提出系列目標,包括“十四五”重點領域可再生能源替代取得積極進展,2025年全國可再生能源消費量達到11億噸標煤以上;“十五五”各領域優先利用可再生能源的生產生活方式基本形成,2030年全國可再生能源消費量達到15億噸標煤以上,有力支撐實現碳達峰目標。
我國的電源結構需要深度調整。一方面要做好加法。大力發展風、光等新能源。預計到2060年,風力、光伏發電量在總發電量中占比將超過60%。要積極有序發展其他非化石能源,預計到2060年,水電、核電、生物質發電裝機容量為10億千瓦左右。
另一方面要做好減法。在保障電力安全可靠供應的前提下,煤電有序退出主體電源地位。預計到2060年,煤電裝機4億千瓦左右,發電量在總發電量中的占比降低到5%左右。
《意見》提出,全面提升可再生能源供給能力。加快推進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區為重點的大型風電光伏基地建設,推動海上風電集群化開發。科學有序推進大型水電基地建設,統籌推進水風光綜合開發。就近開發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穩步發展生物質發電,推動光熱發電規模化發展。加快提升可再生能源資源評估、功率預測、智慧調控能力。
推進構網型新能源、長時間尺度功率預測等新技術應用。因地制宜發展生物天然氣和生物柴油、生物航煤等綠色燃料,積極有序發展可再生能源制氫。促進地熱能資源合理高效利用,推動波浪能、潮流能、溫差能等規模化利用。推動建立可再生能源與傳統能源協同互補、梯級綜合利用的供熱體系。
加快可再生能源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推進柔性直流輸電、交直流混合配電網等先進技術迭代,加快建設數字化智能化電網。加強可再生能源和電力發展規劃的銜接,推動網源協調發展。推動電網主干網架提質升級,加強跨省跨區輸電通道建設,優化調度控制,優先調度可再生能源電力。
持續優化配電網網架結構,加快配電網一、二次融合和智能化升級,優化配電網調度機制,提升配電網靈活性和承載力,支撐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快速發展。加強熱力、燃氣管網及氫能供應網絡等基礎設施建設和升級改造,強化管網互聯互通,就近接納更多非電可再生能源。
除此之外,針對電力系統調節能力,《意見》提出,多元提升電力系統調節能力。加強煤電機組靈活性改造,推動自備電廠主動參與調峰,優化煤電調度方式,合理確定調度順序和調峰深度。研究推進大型水電站優化升級,有序建設抽水蓄能電站。加強新型儲能技術攻關和多場景應用。推進長時儲熱型發電、熱電耦合、中高溫熱利用等光熱應用。鼓勵生物質發電項目提供調峰等輔助服務。
《意見》圍繞規劃建設新型能源體系,以更大力度推動新能源高質量發展,重點對可再生能源安全可靠供應、傳統能源穩妥有序替代,以及工業、交通、建筑、農業農村等重點領域加快可再生能源替代應用提出具體要求,對加快在各領域各行業實施可再生能源替代,統籌推動全社會綠色低碳轉型意義重大。
相關資料
上一篇: 2025年1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
下一篇: 市場監管總局批準發布一批重要國家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