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83種農藥,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國家標準出臺
發布于 2024/07/30閱讀(470)來源 ltrlw
摘要
涉及83種農藥,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國家標準出臺
內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相關規定,農業農村部組織擬定了《食品中2甲4氯異辛酯等83種農藥最大殘留限量(征求意見稿)》標準文本。現公開征求意見,如有修改意見,請分別填寫征求意見表,于2024年8月22日前反饋國家農藥殘留標準審評委員會秘書處。
本文件規定了食品中2甲4氯異辛酯等83種農藥302項最大農藥殘留限量標準。 本文件適用于與限量相關的食品。GB 2763—2021規定的食品類別及測定部位(附錄A)適用于本文件。如某種農藥的最大殘留限量應用于某一食品類別時,在該食品類別下的所有食品均適用,有特別規定的除外。
文件涵蓋了2甲4氯異辛酯等共計83種農藥,這些農藥在農業生產中廣泛使用,對控制病蟲害、提高農作物產量具有重要作用。針對每種農藥,文件都明確規定了其在不同食品中的最大殘留限量。這些限量值是基于科學的風險評估結果制定的,旨在確保農藥殘留對人體健康不構成危害。文件規定的農藥最大殘留限量適用于各類食品,包括但不限于谷物、蔬菜、水果、堅果、肉類、乳制品等。
文件通過制定統一的限量標準,實現對食品中農藥殘留的全面監管。為確保農藥殘留檢測結果的準確性和可靠性,文件還可能附帶了相應的檢測方法或引用了相關的檢測標準。這些方法為檢測機構提供了科學、規范的檢測依據。
本次征求意見是《GB 2763-2019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實施后的又一次重要修訂。此前,農業農村部已于2020年發布了關于食品中多種農藥最大殘留限量的征求意見稿,包括《食品中2,4-滴二甲胺鹽等147種農藥最大殘留限量(征求意見稿)》、《食品中胺苯磺隆等17種農藥最大殘留限量(征求意見稿)》和《食品中巴毒磷等30種農藥最大殘留限量(征求意見稿)》,這些標準文本在廣泛征求意見后,經過修訂和完善,已納入相關國家標準中。
相關資料
上一篇: 中醫藥各類標準已達3000多項 標準體系框架基本建立
下一篇: 我國將開展數據中心綠色低碳發展專項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