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飲料—可溶性固形物的測定
內容
飲料—可溶性固形物的測定—折光計法
1 范圍 本方法采用折光計法測定飲料中可溶性固形物的含量。 本方法適用于液體軟飲料制品中可溶性固形物含量的測定,以%含量報告其結果,測定值保留一位小數。
2 原理 在20℃用折光計測量待測樣液的折光率,并用折光率與可溶性固形物含量的換算表查得或從折光計上直接讀出可溶性固形物含量。
3 儀器
3.1 折光計:測量范圍0~80%,精確度±0.1%。
4 操作步驟
4.1 樣品處理
4.1.1 透明液體飲料 將試樣充分混勻,直接測定。
4.1.2 半粘稠制品(果蔬漿類) 將試樣充分混勻,用四層紗布擠出濾液,棄去最初幾滴,收集濾液供測試用。
4.1.3 含懸浮物質制品(含果粒飲料) 將待測樣品置于組織搗碎機中搗碎,用四層紗布擠出濾液,棄去最初幾滴,收集濾液供測試用。
4.2 樣品測定
4.2.1 測定前按說明書校正折光計。
4.2.2 分開折光計兩面棱鏡,用脫脂棉蘸乙醚或乙醇擦凈。
4.2.3 用末端熔圓之玻璃棒蘸取處理后之樣品2~3滴,滴于折光計棱鏡面中央(注意勿使玻璃棒觸及鏡面)。
4.2.4 迅速閉合棱鏡,靜置約1min,使樣品均勻無氣泡,并充滿視野。
4.2.5 對準光源,通過目鏡觀察接物鏡。調節指示規,使視野分成明暗兩部分,再旋轉微調螺旋,使明暗界限清晰,并使其分界線恰在接物鏡的十字交叉點上。讀取目鏡視野中的百分數或折光率,并記錄棱鏡溫度。
4.2.6 如目鏡讀數標尺刻度為百分數,即為可溶性固形物的百分含量;如目鏡讀數標尺為折光率,可按附錄A換算為可溶性固形物百分含量。 將上述百分含量按附錄B換算為20℃時可溶性固形物百分含量。
5 精密度 同一樣品兩次測定值之差,不得超過0.5%。6 參考文獻 GB12143.1-89“軟飲料中可溶性固形物的測定方法 折光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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