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食品中灰分的國標測定方法
【GB/T 5009.4—1985】
內容
食品中灰分的測定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各類食品中灰分含量的測定。
1 原理
食品經灼燒后所殘留的無機物質稱為灰分。灰分系用灼燒重量法測定。
2 儀器高溫爐。
3 操作方法
3.1 取大小適宜的瓷坩堝置高溫爐中,在600℃下灼燒0.5h,冷至200℃以下后,取出,放入干燥器中冷至室溫,精密稱量,并重復灼燒至恒量。
3.2 加入2~3g固體樣品或5~10g液體樣品后,精密稱量。
3.3 液體樣品須先在沸水浴上蒸干。固體或蒸干后的樣品,先以小火加熱使樣品充分炭化至無煙,然后置高溫爐中,在550~600℃灼燒至無炭粒,即灰化完全。冷至200℃以下后取出放入干燥器中冷卻至室溫,稱量。重復灼燒至前后兩次稱量相差不超過0.5mg為恒量。
3.4 計算
式中:X——樣品中灰分的含量,%;
m1——坩堝和灰分的質量,g;
m2——坩堝的質量,g;
m3——坩堝和樣品的質量,g。
附加說明:
本標準由全國衛生標準技術委員會食品衛生標準分委員會提出,由衛生部食品衛生監督檢驗所歸口。
本標準由衛生部食品衛生監督檢驗所負責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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